2008年4月22日 星期二

點將錄

幸福點名,點名規則 - - - - -





被點到名字的要在自己的 Blog 寫下自己的答案,



然後丟掉一個你最不喜歡的問題再加上一個你的問題,仍然組成 20 個問題。







傳給其他 9 個人,列出其他 9 個需要回答問題的人的名字,



還要到這 9 個人的 Blog 裏留言通知對方→你被點名了…



被點名者不得拒絕回答問題,完成遊戲的人將會永遠得到大家的祝福。







這 9 個人要在自己的 Blog 裏註明是從哪裡接到的,並且再傳給其他 9 個人,



讓遊戲繼續下去,不得回傳。被點到名字的人將會得到大家的祝福,



並且所有美好的願望都會在不久的將來實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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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久沒上了....一上竟然被莫名的點名



01. 愛人和被人愛,哪一種更幸福?



A : 有愛就很幸福了



02. 請說出你對點你名的人的第一印象?



A : 説真的...第一印象真的不起眼!因為也沒注意看



03. 說出點你名的人的三個優點。



A : 傻!笨!呆!



04. 未來期待的事



A : 能考上普考...有收入之後,家裡就能合諧一些



05. 最近最難過的事情是什麼?



A : 我要延畢了,猛然發現以前這麼混.....很不一樣的大四生活



06. 最近最開心的事??



A : 終於下定決心我到底要做什麼了!



07. 分手後的男女朋友還能做普通朋友嗎?



A : 看情況,如果是和平作收,是可以當朋友的!



08. 當你看到愛慕的人,你的行動是?



A : 就看看,有機會就不會讓他離開我的視線



09. 最想和男友(女友)一起去的地方是?



A : 都可以,很想出國玩玩去看看體驗一下外國的生活!



10. 最想改變自己的哪裡?



A : 猶豫不決.沒主見的個性,身高也想變高



11. 面對討厭的人該怎麼辦?



A : 不理他,當作沒看見



12. 如果可以選擇回到過去最想改變的事情?



A : 好好的玩一次!改變家裡那次重大決定,也是導致家庭不和諧的原因



13. 忘記一個人需要用多久的時間?



A : 不一定,看那個人在心中的地位是在哪個層次,交情越深,越難以忘卻



14. 如果已經分手很久,對方過一陣子說要復合,會答應嗎?



A : 不一定,如果當初分手的原因是因為雙方的某些個性行為,除非雙方都已改過,

否則,復合也是枉然,問題還是存在的



15. 你最怕什麼?



A : 死吧!現在最怕的是沒工作沒錢賺,生活越難越難過了!



16. 說出平常你日常生活最享受的三樣事?



A : 吃大餐!睡覺!玩樂



17. 最想大聲說的一句話?



A : 我要考上普考



18. 如果知道自己快死了想做些什麼?



A : 1.陪父母 2.做一件讓大家能永遠記得我的事(當然不是壞事= =)



19. 你這輩子最不後悔的決定?



A : 來到這世界上,認識了這群朋友,既然是決定,就無法後悔了



20. 你相信念力能讓美夢成真嗎?



A : 相信!生命是充滿希望,人類充滿無限可能

點九個,................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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